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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暴离婚,如何进行自我保护

2025

11/24

04:50

来源

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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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家暴绝对不是“家务事”,也不是私事。反对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也被称作“国际反家庭暴力日”。今起,本报推出系列报道“对家庭暴力说‘不’”,深入探讨离婚冷静期内的家暴风险、老龄化社会中的老年人被家暴问题,以及数字化时代的新型家暴形式,揭示当前家暴防治的难点,寻求多元解决方案。

  现代生活中,随着人们对个人幸福和婚姻质量的追求,时不时有夫妇要冲出“围城”。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去法院起诉,离婚都会经历一个过程。在等待离婚期间,夫妻中的一方如何进行自我保护,避免受到伤害?最近记者就这一话题进行了采访。

  协议离婚的夫妻中,约有10%与家暴有关

  新吴区婚姻登记处黄女士介绍,前来协议离婚的夫妻,约有10%会表述有家暴过往。这种家暴通常只是手段,可能隐藏着经济因素、行为习惯等。一般来说,夫妻中的男方因体力上占优势,被指有家暴倾向的会比较多;有家暴行为的文化层次也相对较低。

  当涉及家暴行为需要离婚时,只有其中一方表示有意愿改正,婚姻登记处才会进行调解;如果双方态度较为坚决,一般不做调解。

  律师经手的家暴案件增多

  有些夫妻一开始准备协议离婚,但在冷静期内,其中一方会反悔。有的人会在票子、房子、孩子等问题上觉得自己亏了而表示不离了,这时坚决要离的一方就会转向法院起诉。也有夫妻在法院判决后,会继续上诉。最后完成离婚的过程就会比较长。

  尽管发生了家暴之后,受到家暴的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实现快速离婚,但也有律师表示,法院积压的案件较多,一般来说,其时长远比协议离婚所要经历的30天冷静期更久。

  张静雨作为一名律师,近几年一直活跃在维护锡城妇女权益领域。“每年9月前后,办理离婚的案件会比较多,相当部分与家暴有关。”张静雨介绍,此前为了子女忍受了多年,在子女住校或进入大学后,受到家暴的一方不愿意再忍,会在这个时机提出离婚。

  张静雨发现近几年经手的家暴案件正在增多,这可能与她在这一领域的深耕有关。同时,这可能与现代人经济独立有关。婚姻中的双方,尤其是女性有自己的工作、住处,不担心离婚后无处可去。她们在意识到家暴带来的痛苦后,会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更加勇敢地说“不”。同时,许多父母对子女的婚姻态度更开明。以前受到家暴的妻子常常会瞒着父母,一个人偷偷来咨询法律问题。现在往往由父母陪着一起来,家人的支持也让更多人勇敢走出婚姻。

  遇家暴可申请法律援助

  如果因为家暴而离婚,有律师建议,受伤的一方最好不要回家。毕竟对方有家中的钥匙,万一某天对方情绪上头,又可能回家打人。

  江苏联盛(无锡)律师事务所的张婵律师表示,如果对方曾经实施过家暴,或有言语、肢体上的暴力倾向,另一方就应高度警惕。比如分开居住,避免自己的住址等信息暴露,在家门口及家里安装监控,非必要避免与另一方接触、沟通。必须要进行沟通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如果协议离婚时间过长或存在障碍,及时诉讼离婚。

  “如果不管不顾,家暴出手往往一次比一次重。”张静雨说。遇到家暴的一方可以向市妇联和司法系统申请法律援助,这项援助是全公益的,不需要支付费用。有了律师的帮助,当事人可能会更加从容地应对家暴,知道如何固定证据、如何报警等。比如,有人在提起离婚诉讼期间,会遭到另一半的尾随,虽然没有发生肢体冲突,但其实可以通过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对方这类行为。

  (晚报记者 黄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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