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10/21
03:24
来源
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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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阴市法院对一起利用皮划艇“水路作案”的特大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姚某因盗窃珠宝店价值超80万元的黄金与翡翠首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珠宝店附近的河岸。
2025年6月2日凌晨4时许,江阴某珠宝店员工陈女士到店准备工作时,发现店铺北大门卷帘门有被撬痕迹。进店检查后,她看到柜台上的首饰盒凌乱散落着,立即联系店长项女士。
项女士赶到现场后组织清点,确认店内4只售价14.66万元的翡翠手镯、总重1000余克的黄金首饰被盗,涉案财物总价值超80万元,立即报警。
通过调取现场及周边摄像头,警方发现一名男子于6月1日深夜至2日凌晨的活动轨迹异常。影像显示,6月1日23时40分许,该男子在珠宝店附近的河道划皮划艇冒雨前行;次日凌晨1时13分步行至店铺附近,翻墙撬门潜入店内。2时21分,其按原路离开,随后驾艇沿河消失。结合现场提取的DNA等物证,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姚某,并于6月5日在其工作地点将其抓获。

警方起获的被盗赃物。
到案后,姚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作案动机和准备过程。2025年上半年,姚某因炒股损失惨重,还面临多个平台的贷款催收,在经济压力下逐渐产生盗窃念头。多次踩点后,他选定离河边不远的涉案珠宝店作为目标,计划夜间撬锁盗窃黄金首饰。
考虑到公共摄像设施完善,姚某特意研究“水路”作案路线,通过网购准备好皮划艇、雨衣等工具,最终选择6月1日凌晨雨夜实施盗窃。
进入珠宝店后,姚某撬开黄金柜台,将约1公斤金器、4件翡翠手镯装入红色塑料袋,沿水路返回。因担心销赃风险,他将赃物藏在住所厨房吊顶内,打算待风声过后再处理。警方抓获姚某当天,就在其住所厨房吊顶扣板内发现了全部被盗赃物。
承办检察官介绍,这是一起利用特殊手段实施的重大盗窃案件。姚某作案手法专业,选择雨夜和水路作案,具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
经审查,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因案情重大、社会影响恶劣,6月20日检察机关依法对姚某批准逮捕,8月12日案件移送江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5年10月14日,经江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姚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检察官在此提醒,现代刑侦技术日新月异,各类科技手段让犯罪行为无所遁形,“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检察官建议,各商业场所应加强安防投入,重点关注围墙、水域等非正常通道,加大防护力度,完善摄像系统和夜间安保体系,从源头避免类似案件发生。(晚报记者 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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