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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个人信息保护的消费防线

2025

08/22

13:5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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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一则因“差评”引发的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再次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话题推向公众视野。当消费者小郑在网络平台如实表达对民宿服务的不满时,换来的不是商家的反思改进,而是个人信息被两次公开曝光的报复。最终,涉事商家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被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罚。这起典型案例不仅揭示了部分商家法治意识的缺失,更凸显了消费场景下个人信息保护的迫切性。

  消法第十四条明确赋予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这是法律对消费领域个人信息安全的基础性保障。而第二十九条更是从操作层面细化了经营者的义务:不仅要求收集信息需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并经消费者同意,更强调“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这起事件中,商家获取小郑的姓名、住址等信息,本是基于住宿服务的必要收集,却在争议发生后将其作为报复工具公开传播,显然违背了“严格保密”的法定义务,构成了对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直接侵犯。

  网络评价体系本是市场自我调节的重要手段,消费者的“差评”本质上是对服务质量的反馈。然而在该案中,商家却将“差评”视为对自身利益的威胁,妄图通过曝光个人信息以压制不同声音,这种“差评即敌”的心态,不仅暴露了商家服务意识的匮乏,更涉嫌滥用信息。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正是对这种错误逻辑的纠偏——消费评价自由与个人信息安全,都是法律保护的重要价值,任何试图以侵犯后者压制前者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数字化消费时代,个人信息已成为消费活动的“副产品”。从预订住宿时的身份信息,到外卖平台的收货地址,消费者的私人数据在交易中不断流转。这些信息一旦被滥用,可能导致骚扰电话、电信诈骗甚至人身安全风险。因此,经营者不仅有收集信息的权利,更有守护信息安全的义务。此次处罚的意义,远不止于个案的解决。对商家而言,这是一堂深刻的法治课——在消费关系中,任何商业利益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尊重消费者的评价权与信息权,才是长久经营之道。对监管部门来说,这是一次积极的执法实践,通过个案处罚释放出“零容忍”的监管信号,形成对侵权行为的持续震慑。对消费者而言,这是一份权利的宣言,当个人信息被侵犯时,报警、投诉、诉讼等维权途径始终畅通,法律永远是最坚实的后盾。

  从“差评”到“泄密”的跨越,是商业伦理的失守,更是法律底线的触碰。这起事件警示我们:消费领域的个人信息保护,既需要法律条文的“硬度”,也需要执行落地的“力度”,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守护的“温度”。唯有如此,才能让消费者的每一次评价都无需顾虑。(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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