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京11月11日电污水处理厂距离住宅不到60米,《环境影响报告书》怎么没有公开?近日,苏州张家港市一村民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苏州市环保局告上法庭,要求其公开自家附近污水处理厂的环境影响报告。这也是苏州首例因市民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诉讼。 10日上午,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原告黄建新是张家港市锦丰镇洪桥村的村民,也是该村数十名村民推选出来的村民代表,被告则是苏州市环境保护局。 黄建新表示,距他家住宅不足60米的张家港市合兴污水处理厂2003年申请年染整坯布1500吨和纱线800吨扩建项目,2009年该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合兴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噪音、废水、废气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和居住环境。他和许多村民曾向各级环保部门反映,了解污水处理厂及纺织公司扩建项目对周围环境是否产生重大影响,但未果。对此,黄建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为,苏州市环保局拒绝公开信息的做法影响了他的知情权,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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