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城市管理中,由于一些门面转让、店面停业关门等原因,部分门头户外广告实际已处于无主状态。这些无主户外广告由于无人管理维护,有的已经破损严重,随时可能脱落,存在安全隐患。为提升城市形象,消除安全隐患,12月28日上午,梁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施工人员,对解放北路、吉庆街、兴源北路等路段的9块无主广告设施进行了拆除,面积共计450余平方。
据了解,前期城管部门对辖区各类经营性墙体广告进行摸底排查。在排查中发现,一批审批过期的墙体广告,早已年久失修、无人监管,影响市容环境,对行人造成安全隐患。排查结束后,城管执法人员对这9块无人管理的墙体广告,以无主广告设施的形式登报公示,在公示期内无管理人到单位主张权利,接受调查,提出陈述、申辩理由。根据《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报纸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无人主张权利或者未自行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记者在兴源北路拆除现场看到,灯箱广告的钢架已经全部生锈,吉庆街的一处待拆广告上,广告布已经破损半挂在空中,随时可能脱落。记者从梁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通江中队了解到,这些破损、过期广告拆除后,他们将组织工人清理拆下的垃圾,并联系责任人对墙体进行修复。下一步,该部门将对各类违法广告“零容忍”,加强经营性广告的执法和监管力度,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