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规定:
2008/06/05
  本报讯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南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境)外培训工作的意见》。南昌市将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派各级干部尤其是优秀年轻的领导干部赴国(境)外培训。
  急需人才是培训重点国(境)外培训是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培养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具有国际眼光和战略思维能力的学习型、创新型干部队伍,是国(境)外培训工作的目标和方向。
  记者了解到,培训的重点是45岁左右的县级领导干部和40岁左右优秀科级干部,以及南昌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急需人才。
  出国培训不能成变相福利按照要求,选派培训的对象,应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有发展潜力的在职领导干部,要求业务对口、外语合格、身体健康,年龄应掌握在5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出国培训外语要“过关”
  南昌市拟试行培训人员推荐选拔的考试制度。参加各类出国(境)培训的人员,都必须参加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的出国(境)培训人员推荐选拔考试,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出国(境)培训的人员。
  出国培训旅行社别掺和按照要求,除市委、市政府授权的以外,任何单位和社会团体未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批同意,一律不得组织出国(境)培训。同时,一些无明确目的、无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培训也将杜绝。
  因公出国(境)培训团组一律不准由旅游部门或旅行社渠道来承办或转包,要严格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的相关要求择优选用培训渠道。
   □吴跃强

编辑:hdlyb

 
 

Copyright © 2005 无锡日报报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