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5/16
09:51
来源
无锡新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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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网上存在的多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出明确定性和惩处措施。《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的出台为网络反不正当竞争给出了“鉴别指南”,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为进一步打造公平、公正、诚信的网络交易环境夯实了基础。
给网络不正当竞争戴上“金箍”,念好“紧箍咒”可谓恰逢其时。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反向刷单……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的迭代更新,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花样不断,给网络交易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此前,我国已有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来制约,但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此次《规定》是对已有法律的细化和补充,是完善数字经济治理法治化的“必答题”。当前,我国正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公平竞争作为关键要素和强大动力,必须强化治理,建立常态化的监管机制。新《规定》不仅较为全面,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给出了43条规定,而且具有较强的前瞻性、精准性,让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有据可依。
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痛点”的同时更是在为数字经济赋能。网络竞争行为不仅具有较高的隐匿性,还存在复杂多变的特点。针对这些特征,此次《规定》做了详细的分类梳理,明确了认定标准。针对“虚假宣传”“碰瓷营销”“好评返现”“二选一”等“老面孔”,《规定》进行规制,着力消除监管盲区,鼓励社会监督、投诉举报和压实平台责任。除了“老大难”以外,《规定》还对新问题设定了新界线。例如揭示了商业竞争的灰色地带,如组织、指使他人恶意评价竞争对手的商品、传播含有虚假信息的风险提示等。除此以外,《规定》也细化了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列举了流量劫持、恶意干扰、恶意不兼容的表现形式及认定因素,让人对违法行为一目了然,为消费者亮起了一盏“明灯”。
压实平台责任,护航创新发展。平台企业掌握着海量数据,连接着大量网络主题,是网络不正当竞争监管的重点,也是协同监管的关键。《规定》强调压实平台责任,督促平台企业对平台内竞争行为加强规范管理,同时对滥用数据算法获取竞争优势等问题进行规制。通过明确平台企业职责,压实主体责任,从源头上解决治理难点,从而更好地引导各类经营主体有序竞争。在公平竞争的氛围下,护航创新发展,保护创新成果转化。通过秩序的完善,保护不同规模经营主体间公平交易,促进企业协同发展,让经营主体将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放在创新发展上,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法律效力的体现关键在于实施。营造良好的网络发展环境既需要开展“强监管”,也需要打出“组合拳”,各方应切实通过法律法规约束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引导经营主体“逐优竞争”、创新发展,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注入源源不断正能量。(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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