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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2024

05/08

13:14

来源

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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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一步优化。

  职工家庭在无锡市行政区域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现行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40%,调整为20%。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现行的首套房50万元、第二套房30万元,统一调整为8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现行的首套房80万元、第二套房60万元,统一调整为100万元。对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余额挂钩。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100万元调整为130万元。在申请贷款条件方面,也作了相应调整,将异地贷款中“夫妻双方一方为无锡市户籍”的原规定调整为“夫妻双方及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任意一方为无锡市户籍”;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职工,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或商业性住房贷款转组合贷款业务。

  除了贷款政策,本次还放宽了提取相关政策:签订逐月委托还贷协议的职工,在委托还贷期间,委托还贷的保留余额由现行的逐月还贷委托协议签订之日前,最近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不含新职工住房补贴)月实缴额的12倍调整为6倍;偿还异地住房贷款的职工及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的职工,将现行的至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一次性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调整为可一次性偿还或分次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但同一笔贷款单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剩余贷款本息,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职工上一次还贷提取满一年且提取的公积金全部用于偿还该笔住房贷款本息的,可再次申请办理还贷提取。

  与此同时,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不见面”服务水平,即日起,“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新增“偿还及取消偿还部分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申请”业务。

  (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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