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传媒
首页 > 2024年专题 > 聚焦2024江苏省两会 > 权威发布 > 正文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024年1月26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24

01/29

11:17

来源

新华日报

分享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许昆林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政府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委领导下,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全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以扎扎实实的举措、踏踏实实的作风,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不断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关于江苏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江苏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江苏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江苏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苏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江苏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的决议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江苏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江苏省2024年预算草案,同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江苏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苏省2024年省级预算。

  关于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樊金龙同志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个时期总体工作思路和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省委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上下联动,深入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围绕实施立法规划提高立法质量,聚焦省委省政府八个“行动方案”增强监督实效,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关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夏道虎院长所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省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深入落实省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安排,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忠诚履职、担当作为,践行新时代能动司法,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加快推进审判理念、机制、体系、管理现代化,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司法力量。

  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石时态检察长所作的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省检察机关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深入落实省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安排,牢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Copyright(C) 1998-2024 wxrb.com All Rights Reserved无锡日报报业集团无锡新传媒网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33006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00306号

苏新网备2006009 苏ICP备05004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