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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力 唱响新时代爱国主义主旋律

2023

10/27

09: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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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进入新时代,中国外部环境日趋复杂严峻,而我国爱国教育制度建构才刚处于起步阶段,客观上不利于巩固我国思想疆域防线,这势必要求我们尽快推进爱国教育制度的法治化,明确强调爱国是“民族精神的核心”。

  以法护航,让爱国教育深入人心。爱国主义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血脉基因,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将爱国主义教育写入法律,能够让全民都参与到爱国主义教育中,培养出一代又一代有担当的中国人,激发人民力量,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而当前中国爱国教育法治化程度尚不能满足新时代的需要,与爱国主义作为“中华民族民族精神的核心”地位并不相称。此次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国家将面向全体公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并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其内容融入各类学科中,使新时代的爱国主义教育能够常态化、法治化。只有通过法治“抓早抓小、入脑入心”,才能够让爱国主义教育更广泛、更深入人心。

  以法促进,让爱国教育完善体系化。爱国虽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在引导公民理性表达情绪、规范实施爱国行为等方面,法律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法律手段可以让爱国主义教育更加合理和完善,进一步增强人民对于国家和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从而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而我国现有的爱国教育制度呈现出一定的碎片化、竞合化,分散于近200部法律法规和近40部党内法规中,不但造成制度间的不和谐,也阻碍进一步的体系化。另外爱国教育法律法规在文化产业、红色遗产等重要领域还存在大量立法空白。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有助于将散布在多项法规中的爱国主义要求统一联动起来,对从前原则性的相关规定做了进一步细化,填补爱国教育领域的立法空白,使其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以法保障,让爱国教育有效落实。目前我国的爱国主义教育相关条款,在实际运行上缺乏具体实施性规范,整体法治化程度不高。如若正式规则过于晦明不定,将不可避免地使法理权威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张力扩大,既影响制度实效,又削弱制度权威,阻碍其法治化进程。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通过多层次、广覆盖的建制立规,针对爱国主义教育的各职能部门定位制定“权责清单”,压实各方责任,发挥各类主体在爱国主义教育实践中的作用,以法治手段保证爱国主义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契合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有利于提升爱国主义教育质量与实效。(秦君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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