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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剑”严惩网络暴力

2023

10/06

09:45

来源

无锡新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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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网络暴力治理成效,有效维护公民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对网络暴力的具体行为、社会危害、法律救济、综合治理等方面予以明确,为网络暴力案件中长期存在的立案难、取证难、公诉难等问题提出针对性的破解途径。

  当前,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暴力事件频发。因寻亲走红的男孩刘学州在寻亲成功后自杀身亡,在其留下的遗书中提及自己受到严重的网络暴力;湖北武汉某小学被撞死亡男孩母亲因着装被网暴,最终自杀;浙江女孩郑灵华因染粉色头发晒照而遭遇网暴,不幸离世……“键盘侠”们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舌之欢”,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罔顾案件事实便无中生有的“频带节奏”,偷拍、曝光、诋毁、污蔑、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等无不充斥着网络空间,造成网暴受害者“社会性死亡”甚至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如今,在“流量至上”的诱惑下,网络暴力衍生出新的形态,更有甚者通过制作带有攻击、侮辱性的文案、表情包、短视频、弹幕等,形成一条灰色的产业链,已呈现出组织化、群体化、利益化、产业化、规模化的新特点,正严重威胁着网络中的每一个人。

  长期以来,由于网络空间的匿名性、隐蔽性、即时性,网络暴力屡禁而不绝,往往参与者众,责任认定和区分较为困难,“法不责众”的现象始终客观存在。然而,网络虽是虚拟空间,但绝非法外之地,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因此,严惩网络暴力、净化网络生态已刻不容缓,不能仅仅依靠社会道德批判,依靠网民自发谴责来解决,更要依靠强大的公权力机关,树立起清晰、明确的法律边界,亮出锋利的法律武器,让网暴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十分必要且紧迫,彰显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决心,更是坚定了全社会打击网暴的信心。在法律适用方面,就网络暴力行为适用刑法的具体罪名进行规范,并明确提出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恶意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组织“水军”“打手”实施的等5种网暴情形,予以从重处罚;在畅通诉讼程序方面,提供有效法律救济,强调落实公安机关协助取证制度,明确亲告罪的公诉条件和网络暴力受害者的多元救济途径;在依法能动履职方面,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公安提示函等方式,做实诉源治理,同时,为倒逼网络平台担负起主体责任,《指导意见》着力展示追责的震慑力,明确了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此外,《指导意见》明确了网络暴力与合法行为的界限,“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不算诽谤违法犯罪、“只要不是肆意谩骂、恶意诋毁”不算侮辱违法犯罪等。可见,保护正常批评,打击刻意伤害,是《指导意见》释放的另一个信号。如何理性地参与网络生活、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生态,值得我们更多人认真思考。

  “柔软的舌头,可以挑断一个人的筋骨”。网络时代,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剑已出鞘、严阵以待,相信通过《指导意见》的深入实施,让严惩网络暴力违法行为有法可依,将进一步提升网络治理效能,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有效维护公民权益提供坚强保障。(蒋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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