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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出新规 保函保单也可作为存储形式

2022

07/22

10:06

来源

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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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为切实保障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防范化解建设项目欠薪风险,同时减轻施工企业经营负担,近日,无锡人社等部门联合制定《无锡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操作指引(试行)》,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办理和使用流程进行了明确。

  兜底资金使用更方便

  “以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使用没有明确的规定,且由不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管理,标准不统一,导致真正要用到这笔资金解决欠薪问题时,比较困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近几年办理的案件中,用到这笔资金的案子只有一例。

  为了让这笔兜底资金可以充分发挥作用,此次新规中将原来由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分管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划归人社部门进行管理。在此基础上,对如何使用这笔资金进行了统一和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承包项目发生欠薪后,经有管辖权的人社行政部门或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作出限期清偿行政处理决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到期拒不履行的,人社部门可以向经办金融机构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通知书》,要求金融机构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额度内进行清偿。

  存储金额最高三百万

  据介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用于支付为其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专项资金。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持营业执照副本、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按照规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和金额在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存储工资保证金。

  其中,一般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1.5%核算项目工资保证金数额进行存储,单个工程合同额较高的,交通工程存储金额不超过(含本数)300万元,其他工程不超过(含本数)80万元。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本市有两个以上在建工程项目的,第二个工程均按1%存储。

  扩展保证金存储形式

  从缴纳方式来看,新规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据了解,原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现金存储为主,而新规施行后,可以采用现金存储、银行保函、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保险三种形式进行缴纳。

  此外,对于没有拖欠工资等不良记录的诚信企业,可以下浮保证金缴纳比例或免交保证金。具体来看,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工资保证金后,在本市承建工程连续2年未发生工资拖欠的,经书面申请审核后新增项目工资保证金按照0.5%存储;连续3年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实名制用工信息化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经书面申请审核后新增项目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值得一提的是,应对疫情影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也推出了纾困稳岗政策。2022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领取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批复)或签订施工合同的,可暂缓存储工资保证金至9月30日。 (记者 陈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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