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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明起施行新认定的禁放区域 区域内全年禁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2020

12/31

08:57

来源

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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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从市禁放办获悉,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21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锡政告[2020]5号),按照市政府确定的“依法合理、逐步扩大”的原则,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认定的禁放区域,新的禁放区域为由环湖路、山水东路、震泽路、蠡湖大道、太湖、望虞河、运河西路、高浪路、312国道、钱威路、钱荣路构成的环线内区域,由原先的41平方公里扩大至240平方公里,区域内全年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无锡市区持有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将由2019年底145家减至37家。

  “公安机关将加强日常巡查巡防,违反《无锡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此外,个人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婚丧喜庆服务行业代为购买或燃放等违法行为都将依法受到处罚。(张子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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