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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霞明和尚案看辛亥无锡的法治

2020

08/21

09:18

来源

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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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亥革命时期的无锡,新旧之间、官绅商民之间、不同群体派别之间的矛盾错综交织,由此引发出一些重要的历史事件,事情的经过和结局都相当曲折复杂。不久前被重新发现的锡金军政分府一批函件中,有一些信函涉及到其中几桩事情的经过和处理,可以与锡金军政分府文书档案相印证,帮助人们重新认识这段历史中的某些重要细节,梳理事件背后的社会关系,从而揭示百多年前某一片断的历史真相。

  捕获霞明

  辛亥无锡光复刚满半月,农历九月二十九日(11月19日)晚,锡金军政分府总理秦毓鎏发出指令,掩捕匪首僧霞明。当晚在北门后祁街附近,缉获霞明和张子昭两人。经初步审讯,是本地人杨振海联络他前来无锡,于是又派出干员,率领卫兵前往兜拿杨振海。不料杨某武艺高强,居然腾挪闪避,突围逃遁。

  僧霞明,人称“霞明和尚”,不明来历,四川口音,晚清时即到无锡聚徒习武,驻城北增福寺。其本人有膂力,铸大铁刀,重18斤,刀背厚半寸,刀刃敷钢,没有倍于常人的体力无法挥舞自如。在无锡,他与追随者歃血为盟,而徒众之中也都是习武而有勇力者。军政分府因此将其定性为“结聚匪党,意图起事”。

  在搜查霞明住所时,搜出前膛来复枪两杆,18斤大铁刀一柄。在剥开霞明的僧袍后,里面穿的是一身黑色军衣军裤,褡包里还藏有毒药。这似乎坐实了他结党起事的奸谋。霞明当然是矢口否认,他自己的辩解是,准备带领众人去苏州投奔革命军。不过为什么要去苏州而不在无锡?投奔苏州又跟谁联络?却没有能提供实质性的情况。

  主持审讯霞明和尚的军法官是常州人刘书箴,负责记录的书记官是后来的著名报人吴观蠡。据吴观蠡记述,就因为其面相凶恶,审讯中支吾其词,答非所问,便断定他必有恶意。在报经秦毓鎏批准后,判处霞明和尚死刑,第二天早晨即予处死。

  执行枪决

  晚清时执行死刑一般采用斩刑,即由刽子手用大刀将人犯的头颅砍下。无锡的行刑刽子手,以西水关的高顺昌刀法最好。但军政分府作为新生的革命政权,似乎不宜沿用旧式刑罚。故有人认为斩刑太过残酷,提议改为枪决,这得到秦毓鎏的认可。于是,霞明和尚就成为无锡领受枪决死刑的第一人。

  11月21日早晨,秦毓鎏坐上军政分府大堂,提出人犯霞明,就绑在原金匮县署刻着“平民易妄,上天难欺”字样的木牌楼下。秦毓鎏命人宣布其罪状,然后由民军管带秦铎验明罪犯正身,下令卫队军士执行枪决。因为没有事先指定行刑人,军政部一位官员自告奋勇,去厢房内取出一支勃朗宁手枪,走上前去对准霞明。不料霞明和尚此时怒目圆睁,面露凶相,那官员握枪的手瑟瑟发抖,居然不能击发开枪。站在一旁的军政部卫队长严伯寅,便上前拿过手枪,对着霞明的鼻尖瞄准。说也奇怪,未等到开枪,他也是连连后退。管带秦铎见状一时性起,拔出自己的手枪,跨上一步对着霞明的脑袋连开三枪,才算完成了行刑。当时的秦铎刚从攻打南京清军的前线回来,他的果敢机敏给军政府同人留下深刻印象。以后军政分府处决人犯,常常由他前往监刑。

  霞明和尚被枪决后,军政分府一面电禀江苏都督程德全,一面向社会发出通告,宣告霞明罪名,声明将对勾结匪类、扰乱地方的恶势力严加惩处。同时下令察访杨振海踪迹,并通报各地军政府协助缉捕。

  分别处置

  霞明和尚案一共拘捕5人,事后又牵连调查多人,其中仅霞明一人被判死刑。通告只说他“居心危险,行为奸诈”“潜谋不轨,逆迹昭著”,却并没有举出诸如打家劫舍、杀人越货或密谋推翻现政权的罪状证据。那么是什么原因,在证据并不充分的情况下要从重从快对霞明作出判决呢?

  这应该是非常时期的一种非常措施,主要是出于加强地方治安的考虑。因为起义推翻了清皇朝在地方的统治,一时间人心浮动,一些奸人很可能乘乱滋事,伤人劫财,甚至啸聚匪徒,形成作乱势力。严厉惩处为首者,有助于震慑某些不安分之人,维护一种治安的高压态势。判决霞明的通告这样说:“立正军法,以保治安。”说的正是依据军法,维持治安,而非民、刑法典。霞明和尚案前后,军政分府就曾严厉查处多起盗匪案件。例如双河口抢劫杀人纵火案,萧金寿等4名凶犯“按照军律处治”,斩首示众,以昭炯戒;白石庵被劫案,主犯姜老虎未能逃脱死刑;张根生航船被劫案,主犯沈根全也被判处枪决。都具有惩一儆百的意义。

  不过军政分府在处理霞明和尚案其他涉案人员时,情况各有差别。江阴巷铁匠为霞明等打造铁刀被处罚,因为未参与结帮,所以只被判改过自新,至于各铁冶作坊锻造枪刀,此后遭到军政府严禁。增福寺因为容留妇女,被军政分府查封,驱逐僧侣及闲杂人员,房屋充作公用。方丈圣溪未参与霞明活动,所以未予追究,很快放还。与霞明有关而被捕的张子昭、薛伯谦、高烈冈等人,由军政部移送司法部处理。具体的审判由军政分府司法部长薛南溟亲自主持,在保密的情况下审讯。由于有影响的地方人士说情和担保,几个人不久即被释放。

  这固然体现政策的区别对待,而同时也反映了本地人办理本地案的某种实情,一方面关系人辗转求情请托,一方面办案人抱有本乡本土留有余地的观念。再加上本案本身证据不足,最终处理也就自然从轻从宽了。也正因为此,薛南溟事后曾坚持要求健全地方司法制度,必须审判官与检察官分设,而审判官、检察官必须易地任职。

  杨振海之谜

  在霞明和尚案中最为令人注目的,是以武力拒捕并乘车逃遁的杨振海。而恰恰是杨振海,在锡金军政分府文书档案中没有留下任何资料,直到这次有关军政分府的函件披露,才知道杨振海之后也曾收监。但到底是被捕获,还是自首投案,则不得而知。收监后不久也即告释放。

  从军政分府留存的函件看,霞明获诛后,社会上“谣传纷起,云称僧匪之羽党势将复仇,有纠众千余人之说”(王一古函)。故也有人建议军政分府“严密布置”,加强防范,“以保治安而遏乱萌”(佚名函)。不过,无锡终究没有发生霞明和尚党徒报复作乱之事。相反,与霞明一同被捕的礼社薛伯谦等人,以及后来羁押的杨振海,也很快被保释。这宗函件中保留的军政分府职员蔡荫阶等人联名递呈的《薛伯谦一案意见书》,曾对此提出一系列疑问:“薛伯谦等既未讯明确供,有罪无罪当未可知,如何听其保释?”“杨振海既电禀苏督,称为匪徒一并兜拿,今则蘧然释放,对于都督其何以辞?”诸人保释后如何监督,其“以后行为之如何,有何把握?”此为军政分府成立后“第一要案”,今“轻听浮言而纵之,以后本分府之威信全失,如何办事?”从各方面的情况看,军政分府对此案的后续处理并非“轻听浮言”,而是有着种种隐情。

  根据后来披露的资料,杨振海为当时无锡地区武艺最为高强的武师,于泗堡桥一带开坛授徒。辛亥革命中担任黄兴元帅府近卫团(二十六团)团长的吴浩,即为杨振海的徒弟。吴浩曾在武昌起义后回无锡招募起义军勇士400人,后担任苏军先锋营营长,参与攻打南京天堡城,立下赫赫战功。随后被擢拔为步兵八团团长,驻守南京,并参加北伐。二次革命中任讨袁军旅长,兼南京卫戍司令。无锡地方文史专家郁有满认为,吴浩、杨振海等人均为洪门帮会中人,而帮会(包括洪门和青帮)也是无锡辛亥光复中的重要力量。杨振海的释放是否与吴浩有关?释放后的去向如何?在后来的政治、社会活动中又有哪些作为?再退一步,就是霞明和尚在无锡的种种形迹,是否也与帮会的反清活动有关?其中种种谜团,都有待于更多的资料发现以作求证。

  霞明和尚案,仅是历史长河中一个微小的波澜,但它却揭示一个重要的道理。那就是,一个新生的革命政权,尤其是在成立的初期,固然需要采取必要的手段,巩固统治,维护秩序,但这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制,建立正常的治理体系。特别是以民主和共和为目标的革命党,更必须高举法治的旗帜,依法治理社会,才能取信于民,协调各方面的社会力量,实现长治久安。

  | 可 强 文 |

  本文资料主要依据:无锡市崇安区档案馆:《锡金军政分府文书》,中华书局,2008年;杨天石主编:《锡金军政分府函件》,古吴轩出版社,2019年;吴观蠡:《无锡光复野史》,钱江等主编:《无锡辛亥百年》,苏州大学出版社,2011年;吴亚东:《忆先父吴浩二三事》,同上;郁有满:《参与无锡辛亥光复的各种力量》,严克勤主编:《辛亥革命与无锡》,中国文史出版社,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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