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筷箸在吴地文化中孕育

2020

07/13

14:43

来源

无锡新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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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筷箸作为进食的餐具风云千年进入宋、元、明清时代,随着南方吴地文化进一步的蓬勃发展,筷箸也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日常文化现象。

  筷箸文化在宋词中有充分的呈现。如吃菜,《苏轼文集》卷十四《诗》七十九首云:“溪中乱石墙坦克,山下寒蔬七箸香。”其意是在荒山野岭里,虽然吃的是普通的菜蔬,却是非常香甜可口的。又如吃蟹,《苏轼文集》卷二十三第六十七首《次韵正辅同游白水山》云:“赤鱼白蟹箸屡下。”说的是箸可以用来吃鱼同时也可以吃蟹。再如喝粥,喝粥一般可以不要筷子,但是苏轼有诗《过汤阴市得豌豆大麦粥示三儿子》云:“青班照匕箸,”是指青杂色的绿映照着白色的匕箸,显出一种意境,更有诗意。结婚时,嫁妆里放有箸即在宋代形成了风俗。《东京梦华录·娶妇》记载:女家以淡水二瓶,活鱼三五个,筋一双,悉送在元酒瓶内,谓之“回鱼筋”。这里的回鱼筋,一指瓶装鱼,二指箸,共同表达了对娘家的眷念与不舍。

  经过元代的血与火,进入明代后,筷子的俗称开始出现。明人陆容所撰《菽园杂记》卷一云:民间俗称,各处有之,而吴中为甚。如舟行讳“住”讳“翻”,以“箸”为“快儿”。吴地以河网为主,至明代江河湖运输甚为发达。船家希望行船时要稳平顺,到码头捷足先登,亦在情理之中。“快”又大多以竹制而成,就在“快”字头上添个“竹”字头,“筷”字乃成。有人认为古时渔民地位很低,渔民之风俗向上流传,甚而进入达官贵人生活似不可信。推测改箸为筷,与避讳明朝皇帝朱姓有关。明代大兴文字狱,忌讳繁多,箸与朱谐音,故改箸为筷,其原因估计有四:一是忌讳明朝皇帝朱姓;二是猪肉是一般宴会常菜,箸与猪谐音,容易混淆,多有不便;三是饮宴本身是“快乐”之事:四是饮宴中人们最爱说的往往是“快”字,如“快上菜”“快吃”“快点”等等。“筷子”的叫法由此被广为接受,约定俗成。但不管什么原因,筷子一名在明代形如出现是筷箸文化演化的一大拐点。

  这个拐点能够拐多大的弯,就得用时间来检验。以中国四大名著为例:《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明代人;《水浒传》施耐庵,明代人;《西游记》吴承恩,明代人;《红楼梦》曹雪芹,清代人。前三位作者都是明代人,他们的著作中对“箸”的描写有很多处,有些对故事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而“筷”却一字不提。说明“筷子”的叫法还没有被他们接受。

  曹雪芹是清代人,在《红楼梦》中虽提及“筷”有多处,有些还“筷”和“箸”在一句话中共同使用。《红楼梦》第四十四回“史太君两宴大观园,金鸳鸯三室牙牌令:“……那刘姥姥入了坐,拿起箸来,沉甸甸的不伏手。原是凤姐和鸳鸯商议定了,单拿了一双老年四楞象牙镶金的筷子给刘姥姥……”著作中还是以“箸”字为重。

  小说《水浒传》作者施耐庵江苏大丰县白驹镇人,久居淮安,游荡在吴地的大江南北。当时民间有筷箸落地惊神的说法,认为失手将筷子掉落在地,会搅扰长眠地下的祖先,是失礼且不祥的征兆。施耐庵就利用“筷箸落地惊神”将潘金莲、西门庆偷情的故事推向高潮:却说那妇人接酒在手,那西门庆拿起箸来道:“干娘替我劝娘子请些个。”那婆子拣好的递将过来与那妇人吃。一边斟了三巡酒,那婆子便云荡酒来。……且说西门庆自在房里,便斟酒来劝那妇人,却把袖子在桌上一拂,把那双箸拂落地下。也是缘法巧,那双箸正落在妇人尖尖的一双小脚儿,正跷在箸边。西门庆且不拾箸,便去那妇人绣花鞋儿上捏一把。(《水浒传》第二十四回”王婆贪贿说风情,郓哥不忿闹茶肆。”)

  《红楼梦》作者曹雪芹辽阳人,后入满洲正白旗。曹雪芹从小随祖父在江宁就过着贵族豪华的生活,后家遭查抄,穷困潦倒。《红楼梦》中处处都显露出吴地文化信息,其中对“筷箸落地惊神”也有精彩的描述:缘薛蟠籍隶金陵,行过太平县,在李家店歇宿,与店内当槽之张三不相识,于某年月日薛蟠令店主备酒邀请太严县民吴良同饮,令张三取酒。因酒不甘,薛蟠令换好酒。张三因称酒已沽定难换,薛蟠因伊倔强,将酒照脸泼去,不期去势甚猛,恰值张三低头拾箸,一时失手,将酒碗掷在张三囱门,皮破血出,逾时殒命。李店主趋救不及,随向张三之母告知,伊母张王氏往看,见已身死,随喊禀地保赴县呈报。(《红楼梦》第九十九回)张三之所以被薛蟠失手打死,恰其“低头拾箸”,虽没落地惊神,薛蟠也因此事摊上一场官司。

  《西游记》作者吴承恩江苏淮安府人,出身一个由下级官吏沦为小商人的家庭。“吃货”当是淮扬地区民间老百姓的口语。把它按在猪八戒身上,吴承恩就是从一个一个侧面夸张而鲜活地摹画出猪八戒自由散漫、贪吃贪喝、贪恋也俗享乐的文化个性。《西游记》第四十七回有述:唐长老举起箸来,先念一卷《启斋经》再用餐,而猪八戒没等《启斋经》念完,已经三碗下肚,不用箸直接往嘴里倒,待唐长老及师兄弟第一碗还没吃完,猪八戒又三碗下肚了。一顿下来没有十五六大碗过不了关,还嘟嚷嚷没有吃饱饭,临走把那馒头饼子瓜果等,没好没歹的满满地笼了两袖,才跟师父起身。

  《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山西太原人,长期生活在钱塘(杭州)。《三国演义》中故事“青梅煮酒论英雄”中青梅当时也盛产于江南地区。借雷掩饰心中掉箸的疏忽更加体现青梅的酸与涩。刘备心怀大志,而屡屡不得志,暂投曹操,不忘东山再起,所以在曹操处小心说话,谨慎行事,不敢有半点疏忽。曹操心里明白,刘备是皇帝的亲戚,又有关羽和张飞扶助,猜疑刘备有当英雄的野心。一天,曹操用青梅泡煮的酒招待刘备,并用“唯使君与操尔是英雄”试探刘备。就在这当口,天上正好打了个响雷,刘备灵机一动准备夹菜的一双筷子“扑”的一声落到地上。他这是误导曹操:你看,一声响雷就把我吓成这样了,我哪是什么英雄啊!见到刘备这一动作,曹操暂时放松了对刘备的戒备,而刘备急中生智,不愧为英雄的智慧。

  在四大名著中,“箸”作为名词大量参与,有时还以其比喻参与小说内容的表述。《水浒传》中,所谓“两耳如同玉箸,双睛凸似金铃”“玉箸篆文,翰林蔡京,”是分别用玉箸来形容朵耳的挺拔,篆文的骨力。又如:那妇人缝到日中,王婆便安排些酒食请他下了一箸面与那妇人吃了。再缝了一歇,将次晚来,便收拾起生活自归去。潘公道:“生受了师兄一日,我们回去。”那和尚哪里肯?便道:“难得干爷在此,又不是外人。今日斋食已是贤妹做施主,如何不吃箸面了去,师哥,快搬来!”说言未了,却早托两盘进来……。这里“箸面”即指像筷子一样的面条,是对于面条外在形态的生动描摹。

  除此,“箸”的词性也向量词发展。又如:武大只顾上下筛酒,那妇人笑容可掬,满口儿叫:“叔叔,怎的肉果儿也不拣一箸儿?”拣好的递将过来。武松是个直性的汉子,只把做亲嫂相待。谁知这妇人是个使女出身,惯会小意儿。

  这里的“一箸儿”,显然是吴中口语的“一筷子”,指的是为什么不吃点呢。这种地地道道的民间口语远比“你为什么不吃”来得更有文学色彩。

  及至清代末期,筷子之称代替箸逐渐流行于江南地区,装筷子的小笼也叫做“筷笼子”。在汉浯方言中,苏州地区把筷子叫做“筷妞”,浙江地区吴地方言把筷子叫做“筷儿”。泰山、长城、中国大运河可以作为汉民族文化的象征,那亿万汉民族及汉文化圈的人们一日三餐都离不开手的筷子何以不可以为汉民族的形象代表呢?(吴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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